第4章媽媽的女兒
“林林是我的女兒,媽媽,你要保佑她。”
我是媽媽的女兒,婆婆也知道,這是毫無疑問的事。婆婆得的是癌,不是老年癡呆。
“來,過來,跟你婆婆講點話,要她保佑你,保佑你以後結婚談個好對象。”
媽媽拽着我的胳膊,指甲快掐進我的皮肉裏,她推我往前站。我一下子最靠近婆婆。
我覺得媽媽太難為婆婆了。婆婆自己都沒找到好對象,她的女兒同樣如此。現在婆婆死了,就能讓我一人得道嗎?
怎麽回事,一個普普通通、對世界來說可有可無的人,一旦死了,突然法力無邊?
“快說話,二十多歲的人了,懂點事。”媽媽催促我。
她不僅是用嘴巴催,手握的拳頭更用力把我往前頂。我看她是想讓我直接抱着婆婆的墓碑說。
我那時惱羞,一怒,說出今生最預期違背的一句話。
“婆婆,林林祝你身體健康、心想事成!”
我給婆婆的祝福不知道有沒有辦法送去彼岸,但站在此岸的所有人都聽見了。
這個預期違背放在墳地裏顯然是不合時宜的,沒有人會笑,大家面面相觑。
沒人糊塗到懷疑今天是不是大年初一。他們全都啞聲。
媽媽同樣違背我的預期,沒有朝我臉上呼一或多個巴掌。
是啊,瘋子是最可怕的人。
我早就意識到,成為瘋子,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能量。發瘋,是我的變身器。
我不常變身,而且我變身的理由不是為了全人類。我的力量是自私的。
好友讓我別把自私貼成個性标簽,“你總說你自私自私,你不敢這不敢那。我請問,你要無私幹什麽?你要無私去救誰?”
“我不想成為那種憤怒時只能落淚的人。”我一邊挖八喜一邊流淚,眼淚把巧克力味的八喜攪合成巧克力海鹽味。
“你不想就足夠了。林從,你不必成為。”
她溫柔地來抱我,我知她沉浸在拯救我的愉悅中。于是不好意思告訴她,她的衣袖粘上了我的八喜。
她回家後才遲遲發現,并與我發來微信:洗不掉要你命。
冰淇淋留下的一抹深棕色當然已洗淨。
我低頭看向自己袖上的黑布條,有些東西,不好幹淨。
對婆婆表白的任務再沒我的份,現在做墓的工人要為婆婆蓋頂。
“沒東西朝裏面放了吧?”
往墓裏放一些寄托寓意的物品,村裏很多人家都會這樣做。婆婆的墓裏只有她的骨灰,顯得挺孤零。
但是媽媽一衆人都搖頭,“沒有東西了,封吧。”
我又要來發瘋了:“等等,我有東西要放。”
媽媽一巴掌呼在我舉起的胳膊上,怒言:“婆婆的墳不是你的垃圾桶。”
“我怎麽可能扔垃圾呢?我是要放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。”
我從孝服的口袋裏掏出一大包衛龍,疊了又疊的認罪書被我小心地壓在辣條包裝下。
對,我的孝服居然有口袋,我也是剛發現不久。我不是說孝服不能有口袋,但我曾經穿過一次孝服,那次的沒有口袋。兩次一比較,這次顯得格外奇怪。
媽媽看我要放進婆婆墓裏的東西是辣條,再次被我的瘋勁震懾住。
她說:“行哦,你要放就放,快放,別耽誤事情。”
這時我的兩位姨娘卻不站在我這邊。
我熟悉的姨娘說:“林林你平時胡鬧可以,今天婆婆的事情很重要,你要懂事點。”
我陌生的姨娘說:“借花獻佛不地道哦。”
“算了,她想就讓她做吧。最後一次了。”
一直與我作對的媽媽,這一次竟然贊同我荒謬的想法,就因為這是“最後一次”嗎?
将那兩樣東西放進墳墓時,我有種同婆婆一起犯罪的緊張。我害怕萬一在封頂過程中,一陣妖風把辣條刮飛,露出壓在下面的認罪書。我會成為幫兇,被人揭發,失去現有的一切。
但那天天很好,一切安然,任何意外情況都沒有出現。
如果承認犯下的罪,是婆婆一生最後的句點,我就是那個讓她不得完篇的人。
我是害怕婆婆的罪行一旦敗露,會對我表面上還算美好的生活造成無法挽回的破壞嗎?
一個看似溫柔的妻子,毒殺丈夫,隐瞞真相,臨死認罪。這樁故事不可避免地會讓身為婆婆後代的我們受到牽連。
如果我真是這樣想該多好,至少我可以大聲辯解:沒錯,我藏下認罪書是為了自己,但那有什麽不對呢?我為什麽要讓一個已經死掉的殺人兇手繼續毀掉我的人生呢?兇手犯案的時候,我根本不在這個世上,我又有什麽錯?
是的,如果真是出于這樣的目的,恐怕理解我的人不在少數。
但我知道我不是。
我隐瞞,因為我覺得婆婆的所為不是罪;我隐瞞,因為我願意成為婆婆的同犯。我是出于這樣的目的藏下了認罪書。
封頂儀式結束,婆婆的秘密,我的秘密,一切的一切全被封進一方矮矮的墳墓。
我們與婆婆暫別,回去老房子,去那裏做法事、招待客人。
葬禮的開銷大頭由經濟條件更好的姨娘承擔。姨娘從不計較為家人付出,或許她心裏也計較,但是她的行動一直偏向家人。論跡不論心,姨娘在我心裏足夠好。
姨娘多方打聽比較,最後敲定鄰村一位承辦酒席的師傅。師傅廚藝很好,開出的價格公道。到了飯點,我坐在圓桌旁,一眼望去,菜色不丢人。
村裏辦酒席最看重的就是“不丢人”。來吃席的人多,人一多嘴就雜,要是酒席出了纰漏,一傳十十傳百,往後這事兒會被人不停提起。
“上次那家,你去吃了吧,那個菜哦,我都不好意思說。”
“這家請的哪裏的廚子?味道樣式都不醜呢。我媽媽快過八十大壽了,酒席還不曉得找誰做。之前去那誰家吃,樣子醜味道醜,好像廚子就是我們村上那個誰來着。”
我以前也會比較誰家的酒席味道更好。我最喜歡參加婚宴,婚宴會發喜糖,我喜歡比較喜糖的包裝盒和口味,然後暗暗想象,未來我的婚宴要準備什麽樣的喜糖。哪怕我結婚的意願十分不強烈,我對喜糖的幻想照樣美好。
但是現在,我不關心眼前的一桌菜,我幾次拿起筷子又放下。
我心裏想的還是婆婆的認罪書。
我不停默念:
我認罪
是我毒死林得金
他對我的女兒不好
沒有标點符號,三行字算三句話,筆體稚嫩。
“我認罪”,我認罪是因為我有罪。
“是我毒死林得金”,因為我毒死林得金,所以我有罪。
“他對我的女兒不好”,我認下我的罪,但林得金一樣有罪。
我像做閱讀理解一樣逐行分析婆婆寫下的文字。
“我的女兒”裏面的“的”有明顯塗改痕跡,那原本應該是“和”。
所以,婆婆原先想寫:他對我和女兒不好。
婆婆改掉“和”字是為了什麽?是一開始就寫錯了?還是說林得金對她不好,不構成她下毒的理由?抑或是林得金的确對她好,只對女兒不好?
也有可能,婆婆直至最後一刻都在隐瞞,她把自己的殺人動機歸結于母愛,哪怕她認罪,她也希望被人同情,她也不想放棄名聲。
婆婆已經死了,我的猜測只能是猜測。但即便她活着,我也未必能問出真正的答案。所謂的真正答案,很多時候不是別人告訴我們的那個,而是我們選擇相信的那個。
我不知道我該選擇相信哪一個。我越想越痛苦,越想越失去方向。
我的沉思被新姨娘看在眼中,我們作為婆婆最親的親人,坐在同一張圓桌上。
新姨娘關心我:“林林,你怎麽不吃飯?肚子不餓嗎?”
沒等我回話,媽媽又借此開訓:“別管她,她就歡喜吃辣條,飯是一點不願意動。”
媽媽是給我保留了顏面,不然她不會棄“噫”用“吃”。
我滿不在乎回道:“是啊,我吃辣條就飽了,還用得着吃飯嗎?”
媽媽對我的掌控一年不如一年。如果是小時候,我膽敢這樣回話,保不齊要受她一巴掌;如果我正在吃飯,我吃飯的筷子會被她扇掉。但是我已經長大了,她嘴上說我,手上饒我。
我沒有心思吃飯,不會再有人強行往我嘴裏塞飯。直到那天天黑透,我的肚子裏也沒裝進幾口東西。
葬禮結束後,大家散去,像被飛吹跑的黃紙。我沒有詛咒他們的意思,我只是瞎比喻,反正我只在心裏想,我不說出來,他們不會知道。
我和媽媽這兩張黃紙不住在婆婆的老房子裏,天黑了要回我們自己的家。
媽媽騎電瓶車帶我,我坐在電瓶車的後座上。
夜晚漆黑安靜,路過一片墳地。媽媽怕鬼,我找她搭話。
“媽,如果我不想找對象,不想結婚,怎麽辦?”
“能怎麽樣,我又不能真的要你去死。”
“但你可以對我以死相逼啊。”
“我們都要好好活下去。”媽媽說。媽媽竟然這樣說?
“媽,你是不是被墳地裏哪個鬼上身了?”
“再胡說八道,就給我死下去。”
好,媽媽還在。
媽媽是我的媽媽,我是媽媽的女兒。神鬼拆不散。